第四十四次修订
有关上市公司披露内幕消息的持续责任获赋予法定效力后的相应《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
更新日期: 31/12/2012
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敬启者﹕
订户通知
第四十四次修订
发行人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责任纳入法例后
《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应条文的修订
我们已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以:
- 减少《创业板上市规则》与落实披露内幕消息法定责任的《2012 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重覆及重叠;
- 删除将成为法例的现有持续披露责任;
- 就删除这些核心条文作出相应修订;及
- 引入「短暂停牌」的概念。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请按此浏览发行人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责任纳入法例后《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应条文的修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科主管
狄勤思 太平绅士 谨启
2012年12月《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
更新日期: 31/12/2012
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敬启者﹕
订户通知
第四十四次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及谨附上《创业板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及落实2012年8月31日所刊发《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谘询总结》内建议的修订。
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我们对《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以下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
- 修正印刷漏误;
- 澄清及/或更新相关释义、用词及援引;及
- 在适当情况下采用浅白用词。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 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列入建议常规;及
- 鼓励发行人汇报环境及社会事宜。
生效
各项《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适用于发行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后的财政年度。
请按此浏览《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
请按此浏览《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修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科主管
狄勤思 太平绅士 谨启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