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

更新日期:  31/12/2012
 
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订户通知

第四十四次修订

 
敬启者﹕

《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及
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谨附上《创业板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及落实2012年8月31日所刊发《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谘询总结》内建议的修订。
我们对《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以下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

  • 修正印刷漏误;
  • 澄清及/或更新相关释义、用词及援引;及
  • 在适当情况下采用浅白用词。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 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列入建议常规;及
  • 鼓励发行人汇报环境及社会事宜。

生效

各项《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适用于发行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后的财政年度。

按此浏览《创业板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

按此浏览《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修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科主管
狄勤思 太平绅士 谨启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