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适用于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担保债务证券发行。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如寻求债务证券上市的发行人是由另一法人(并非发行人的控股公司)担保或保证,则担保人须遵行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一如担保人为有关债务证券的发行人。担保人尤须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