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文件
31.04
本交易所可规定刊载下列部份或全部附加资料:
(1)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行政详情;
(2) 经济概况(按发行人的类别而定)
(a) 国家机构
(i) 一般资料;
(ii) 过去两年按经济界别区分的国民生产总值;
(iii) 按经济界别区分的生产趋势:过去两年主要生产行业的分类资料;
(iv) 过去两年的价格、工资及就业趋向;
(v) 过去两年按经济界别及国家区分的出口及入口趋向;
(vi) 国际收支差额;
(vii) 黄金及货币储备;
(b) 地区机构
(i) 一般资料;
(ii) 主要收入来源的概况;
(iii) 按经济界别区分的生产趋势:过去两年主要生产行业的分类资料;
(c) 地方机构
(i) 一般资料;
(ii) 主要收入来源的概况;
(3) 财政
(a) 过去两年的收入与支出及该年度的预算案预测;
(b) 过去两年的公债。 31.05
国家机构可略去附录D1C下列各段所规定的资料项目:
第2、4至7、9、11、18、23至31、34至53段及第54(1)、(3)及(4)段。
此外,本交易所或会允许省略其认为可予省略的资料。如国家机构拟省略任何指定资料,应尽早谘询本交易所。31.06
附录D1C规定的若干资料项目可能不适用。在此情况下,该等资料项目应加以适当修改,以便可提供同等的资料。31.07
上市规则第25.11条不适用于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