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事项

    • 25.44 [已删除]

      [已于2023年8月1日删除]

    • 25.45

      中国发行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账目),如用中、英文以外的文字撰写,必须附以经签署核证的中、英文译本。若本交易所如此要求,则须在香港委任由本交易所指定的人士提供额外的译本,有关费用由中国发行人支付。

    • 25.46

      纵使《GEM上市规则》、法定规则,或香港法律对责任有任何不同的规定,中国发行人在上市文件或账目内提供的资料,均不得少于中国发行人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所须予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