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通告 (17.44-17.45)
17.44
发行人须确保每次股东大会均发出通告(同时参阅《GEM上市规则》第17.46条)。17.45
发行人须连同召开上市证券持有人会议的通告,向有权在会上投票的所有人士寄出委任代表表格,注明就拟于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的两种投票方式。
附注: 1 与委任代表表格有关的规定,旨在确保持有人获得充分机会,就拟提呈的所有决议案,例如采纳年度账目及重选董事而表达彼等的意见。
2 委任代表表格必须注明,如果于寄回时并无显示代表将如何就任何特定事项投票,则该代表可行使其酌情权去决定是否投票及如何投票。委任代表表格必须注明,股东有权委任由其自行选择的代表,并须提供空格以填写该代表的姓名。
3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6.04(3)条,委任代表的表格必须按《GEM上市规则》第16.17及16.18条的规定呈交,以登载于本交易所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