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须在结算公司收到有关要求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上市规则》准许的方法)向未登记证券持有人送交任何公司通讯的文件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就本条规则而言,「未登记持有人」(Non Registered Holder)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