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责声明及GEM特色声明

    • 2.19

      发行人根据《GEM上市规则》刊发的任何上市文件、通函、公告或通告必须于其封面或封面内页或其标题的当眼地方清楚列载以下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文件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2.20

      发行人根据《GEM上市规则》(不包括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3.08条刊发的任何「说明函件」)刊发的任何上市文件或通函及所有年报及账目(包括(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中期报告(包括(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必须于文件的当眼地方以粗字体用以下字眼列载有关GEM特色的声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