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原则 (5.46-5.51) 5.47 › 5.46 《GEM上市规则》第5.48条至5.67条列载董事于买卖其所属发行人的证券时用以衡量其本身操守的所需标准(「交易必守标准」)。违反「交易必守标准」将被视作违反《GEM上市规则》。董事须尽量保证,其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的所有交易均按「交易必守标准」进行。 ‹ 基本原则 (5.46-5.51) 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