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效日期(5.07) 估值师的独立性(5.08) › 5.07 物业的估值生效日期不得在有关上市文件或通告文件发出日期三个月之前,如该生效日期与申报会计师所申报上一段会计期间的最后一日不同(参阅第四章),上市文件及通告文件须刊载一份将估值数字与该期间最后一日的资产负债表所载的数字互相协调的报表。 ‹ 生效日期(5.07) 估值师的独立性(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