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八章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38.02 › 38.01 本章载有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证券在本交易所上市所必须符合的规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是本交易所的控股公司,亦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II部第4分部所指的认可控制人。本交易所是一家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作其控制人(如《证券及期货条例》第III部第4分部所指)的公司。 ‹ 第三十八章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3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