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则 3.02 › 3.01 董事会已安排由GEM上市委员会及╱或其代表执行一切有关GEM的上市事宜的职权及职务,惟须受本章及第四章所载的覆核程序所规限。因此,任何根据《GEM上市规则》可由本交易所执行的职务或任何根据《GEM上市规则》可由本交易所行使的职权,均可由GEM上市委员会及╱或其代表执行或行使。因此,除非及直至董事会撤回此等安排,GEM上市委员会(就若干覆核职权而言,GEM上市覆核委员会)有全权处理一切上市事宜,而毋须受董事会所限制。 ‹ 总则 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