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
《GEM上市规则》旨在确保投资者维持对市场的信心,尤其是下列各项:
(1) | 申请人适合上市; |
(2) | 证券的发行及销售是以公平及有秩序的形式进行,而可能投资的人士可获得足够资料,从而对发行人及(如属担保发行)担保人及正寻求上市的证券作出全面的评估; |
(3) | 上市发行人及(如属担保发行)担保人须向投资者及公众人士提供可能影响其利益的重要资料; |
(4) | 上市证券的所有持有人均受到公平及平等对待; |
(5) | 上市发行人的董事在整体上本着股东的利益行事(尤其公众人士只属少数的股东时);及 |
(6) | 除非现有股东另有决定,否则上市发行人新发行的股本证券,或出售或转让的库存股份,均须首先以供股形式售予现有股东。 |
在上文最后四项内,《GEM上市规则》旨在为证券持有人(持有控股权者除外)取得其法定地位可能未有向其提供的保证或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