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A.16
当具担保的结构性产品寻求上市时:-
(1) |
担保人不得为《公司条例》第11条(或其注册或成立所在地的相等法例)所指的私人公司; |
(2) |
担保人一般须为发行人所属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 |
(3) |
担保人须遵守《上市规则》,犹如其为结构性产品的发行人一般;及 |
(4) | 在首次于本交易所上市由担保人担保的结构性产品推出前,担保人须签署一份按本交易所指定及规定的格式拟定的《上市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