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4
就股份交易、须予披露的交易、主要交易、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极端交易或反收购行动的条款最后确定下来后,上市发行人在每种情况下均须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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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19年3月1日删除] |
(2) | 尽快刊发公告。见《上市规则》第14.3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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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19年3月1日删除] |
(2) | 尽快刊发公告。见《上市规则》第14.3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