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3.37) 委任代表的表格 (13.38) › 13.37 发行人须确保每次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均按照《上市规则》第2.07C条的规定予以登载(另见《上市规则》第13.71至13.73条)。若是在报章上刊登(不论是否按照《上市规则》第2.07C条的规定),通告的大小不得小于8厘米×10厘米(即大约3寸×4寸)。 ‹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3.37) 委任代表的表格 (1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