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

发行人的董事及其紧密联系人,如以自己的名义或通过名义持有人,认购或购买任何寻求上市而正由新申请人或其代表销售的证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发行人并无按优惠条件发售证券予该等董事及其紧密联系人,而在配发证券时亦无给予他们优惠;及
 
(2) 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条有关公众股东持有证券的指定最低百份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