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次修订

更新日期:  30/08/2013
 
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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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次修订

 
敬启者﹕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中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
《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

 
谨附上《创业板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包括落实2012年12月13日刊发的《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谘询总结》内的建议而作出的规则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已作出以下修订:

  • 在《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中新增守则条文,以订明(作为「不遵守就必须解释」的规定)发行人应制定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有关政策;及
  • 新增规定,订明若发行人已订立有关董事会多元化的政策,应在其《企业管治报告》中有关提名委员会的部分载列其为执行政策而订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13年9月1日生效。

按此浏览《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修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科主管
戴林瀚 谨启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