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23

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的相关证券必须是:

(a) 已在或将在本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
 
(b) 已在或将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或
 
(c) 本交易所已书面同意接纳的其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