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本交易所的通讯 第二十七章 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 26.10 本章及附录E4内凡提及通知本交易所的地方,均指将有关资料按本交易所不时决定、及附于《上市规则》的应用指引颁布的方法,向本交易所递交。 ‹ 与本交易所的通讯 第二十七章 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