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稳定作用 第二十四章 申请程序及规定 › 23.13 任何于买卖开始前为稳定或维持债务证券的市价于现行价格以外的水平而进行的活动或交易,须依据所有适用的法定条文或规例进行。如任何该等活动或交易未有依据该等条文或规例进行,则本交易所可拒绝上市申请。 ‹ 稳定作用 第二十四章 申请程序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