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A.46[已删除] 19A.48[已删除] › 19A.47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就中国发行人而言,附录三第3(2)段须予修订,并重订如下: “如获授权没收无人认领的股息,该权力在适用的有关时效期限届满前不得行使。” ‹ 19A.46[已删除] 19A.48[已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