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在决定某股东是否有重大利益时,考虑的相关因素包括:

(1) 该股东是否有关交易或安排的一方,又或是否交易或安排的一方的紧密联系人;及
 
(2) 有关交易或安排有否将发行人其他股东所没有的利益(不论是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赋予该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

一项利益是否重大并无既定标准,亦不一定是以货币或财务条款来衡量。一项利益是否重大,得视乎有关交易所有具体情况来作个别考虑。

注: 若有关交易或安排属于第十四A章所指的关连交易,本规则所提述的「紧密联系人」应更改为「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