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B.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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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证明建议交易相关的利益冲突极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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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充分理由支持其声称交易会按公平交易基础进行之说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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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上市规则》第18B.49条所述的上市文件内加入交易的独立估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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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可证明第18B.56(1)及(2)条的有关说法的例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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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证明建议交易相关的利益冲突极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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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充分理由支持其声称交易会按公平交易基础进行之说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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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上市规则》第18B.49条所述的上市文件内加入交易的独立估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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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可证明第18B.56(1)及(2)条的有关说法的例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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