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次修订
关于《上市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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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主板上市规则》各项修订
谨附上《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载有实施 2018年4月24日刊发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谘询总结》所载建议的各项修订。
《上市规则》现修订如下:
• | 容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 |
• | 容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及 |
• | 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华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18年4月30日生效。
请按此浏览有关《上市规则》的修订。
代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
戴林瀚 谨启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