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资料

    • 36.18

      海外发行人须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账目)如为英文以外的语文,必须附以经认证的英文译本。若本交易所如此要求,则须在香港委任由本交易所指定的人士预备额外的译本,有关费用由海外发行人支付。

    • 36.19

      尽管本交易所上市规则、法定规则就海外发行人规定任何责任,或香港法律规定任何责任,然而,海外发行人在上市文件或账目内提供的资料,应不少于海外发行人注册或成立地方规定须予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