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行人债务证券有关的一般事项
随附于证券的权利的变动 (31.08)
31.08
发行人须通知本交易所及公布有关随附于任何类别上市债务证券的权利的任何变动(包括附有利率的任何变动)以及随附于任何上市债务证券可转换或可交换的任何股份的权利的任何变动。现有权证条款的更改 (31.09)
31.09
可转换债务证券条款的更改 (31.10)
31.10
通过支付利息的决定 (31.11)
31.11
发行人须于作出通过向上市债务证券支付利息的决定后尽快公布有关决定的详情。购买、赎回或注销 (31.12)
31.12
发行人须于发行人或集团任何成员购买、赎回或注销其上市债务证券之后尽快作出公布。该公布亦应列明于事后仍发行在外的有关债务证券的总额。
附注: 债务证券的购买可以累计,当发行在外的债务证券中有5%被购回,则应作出公布。如果发行人或有关集团进一步购回该证券,则每当再购入1%时便应作出公布。 其他上市 (31.13)
31.13
如发行人的上市债务证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债务证券)在GEM以外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市场上市买卖,发行人必须立即通知本交易所及刊发公告,并注明该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市场的名称,以及对其上市债务证券持有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