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文件

    • 31.04

      本交易所可规定刊载下列部份或全部附加资料:

      (1)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行政详情;
       
      (2) 经济概况(按发行人的类别而定)

      (a) 国家机构

      (i) 一般资料;
       
      (ii) 过去两年按经济界别区分的国民生产总值;
       
      (iii) 按经济界别区分的生产趋势:过去两年主要生产行业的分类资料;
       
      (iv) 过去两年的价格、工资及就业趋向;
       
      (v) 过去两年按经济界别及国家区分的出口及入口趋向;
       
      (vi) 国际收支差额;
       
      (vii) 黄金及货币储备;
       
      (b) 地区机构

      (i) 一般资料;
       
      (ii) 主要收入来源的概况;
       
      (iii) 按经济界别区分的生产趋势:过去两年主要生产行业的分类资料;
       
      (c) 地方机构

      (i) 一般资料;
       
      (ii) 主要收入来源的概况;
       
      (3) 财政

      (a) 过去两年的收入与支出及该年度的预算案预测;
       
      (b) 过去两年的公债。

    • 31.05

      国家机构可略去附录D1C下列各段所规定的资料项目:

      第2、4至7、9、11、18、23至31、34至53段及第54(1)、(3)及(4)段。

      此外,本交易所或会允许省略其认为可予省略的资料。如国家机构拟省略任何指定资料,应尽早谘询本交易所。

    • 31.06

      附录D1C规定的若干资料项目可能不适用。在此情况下,该等资料项目应加以适当修改,以便可提供同等的资料。

    • 31.07

      上市规则第25.11条不适用于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