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人

    • 19B.11

      发行人必须正式注册成立或根据其注册或成立地的法例有效地成立,其运作亦必须符合该等法例以及其组织大纲及章程或等同的组织文件。

    • 19B.12

      预托证券上市前,发行人必须就预托证券的上市向其注册或成立地的有关机构取得所有必需的法定或其他批准。

    • 19B.13

      发行人毋须在香港设置预托证券所代表的股份的持有人名册。然而,发行人必须确保存管人透过经核准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在香港存置预托证券持有人名册及过户登记册。只有在香港名册上的登记预托证券方可在本交易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