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章  须予公布的交易

    • 19A.38A

      《上市规则》第14.07(4)条新增下列条文:

      若中国发行人的股份(H股除外)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国上市股份的市值按有关股份在交易前于相关中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5日的平均收市价厘定。

      若中国发行人有非上市的股份,其非上市股份的市值参照其H 股在交易前5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计算。

    • 19A.39 [已删除]

      [已于2023年8月1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