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产或石油资产的估值报告 (18.34)

    • 18.34

      矿业公司必须确保:

      (1) 其矿产或石油资产的任何估值均是根据《VALMIN规则》、《SAMVAL规则》或《CIMVAL》又或是本交易所不时批准的其他规则编制;
       
      (2) 合资格估算师必须清楚注明估值基础、相关假设以及为何视某种估值方法最为合适,当中顾及估值的性质及矿产或石油资产的发展状况;
       
      (3) 若使用超过一种估值方法而得出不同估值结果,合资格估算师必须说明如何比较各个估值数字,以及最后获选用者被选上的原因;及
       
      (4) 编制任何估值的合资格估算师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3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