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责声明

    • 14.88

      所有由上市发行人依据本章的规定刊发的通函及公告,均须在相关文件封面或封面内页或以标题方式,清楚明显地刊载下列的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通函〕╱〔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