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名委员会

    • 5.36A

      发行人必须设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 5.37[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38[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39[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40[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41[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42[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43[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44[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 5.45[已删除]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