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十 正式通告标准格式

    • A - 公开发售或公开认购适用

      公开发售或公开认购适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因此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建议。
       
      〔XYZ有限公司〕
      (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
       
      发售新股
       
      每股面值10仙之普通股〔最多〕200,000,000股
       
      发售价
      每股1.00港元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上市
       
      牵头经办人
      ABC & Co.
      包销
       
      联合经办人
       
      DEF & Co. GHI & Co. JKL & Co. MNO & Co.

      〔整体协调人〕
      [UVW & Co.]

      〔保荐人〕
       
      〔RST & Co.〕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刊发之上市文件连同申请表格可由即日起至〔 .....................╱..................... ╱ ....................〕(该日包括在内)一般办公时间内向下列机构索阅: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任何交易所参与者
       
      认购股份之申请只会按〔.................. ╱.................... ╱...................... 〕刊发之上市文件所载之基准予以考虑。
       
      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XYZ有限公司现已发行及上市文件所述将予发行之股份上市买卖。预期股份将于〔................... ╱................. ╱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开始买卖。
       
      日期:〔 ...............╱................ ╱ ................〕
       
      本公告及上文所述上市文件的文本将由其刊登之日起计在交易所网页(就公告而言,则在「最近上市公司公告」专页)上保留七天。

       

    • B - 介绍上市适用

      介绍上市适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因此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建议。
       
      〔XYZ有限公司〕
      (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
       
      介绍
      全部已发行股本
      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200,000,000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
      上市通告
       
      财务顾问〔及保荐人〕
       
      ABC & Co.
       
      〔保荐人〕
       
      〔DEF & Co.〕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刊发之上市文件自本通告发出后14天内在保荐人〔〕可供索阅,惟其资料仅供参考之用。
       
      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上述证券上市买卖。预期上述证券将于〔................ ╱..................╱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开始买卖。
       
      日期:〔................ ╱ ...................╱................. 〕
       
      本公告及上文所述上市文件的文本将由其刊登之日起计在交易所网页(就公告而言,则在「最近上市公司公告」专页)上保留七天。

       

    • C - 配售证券适用

      配售证券适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因此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建议。
       
      〔XYZ有限公司〕
      (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
       
      透过配售方式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
      上市通告
       
      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最多〕200,000,000股
       
      牵头经办人
      ABC & Co.
       
      联合经办人
      DEF & Co. GHI & Co. JKL & Co. MNO & Co.

      〔整体协调人〕
      [UVW & Co.]
      〔保荐人〕
       
      〔RST & Co.〕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刊发之上市文件连同申请表格可由即日起至〔 ,,,,,,,,,,,,,,,╱ ,,,,,,,,,,,,,,,,,,╱ ,,,,,,,,,,,,,,,,,〕(该日包括在内)一般办公时间内向下列机构索阅:
       
      认购股份之申请只会按〔................ ╱ ...................╱................ 〕刊发之上市文件所载之基准予以考虑。
       
      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上市文件所述之〔证券〕〔XYZ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普通股股本〕上市买卖。预期将于〔 .................╱............... ╱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开始买卖。
       
      日期:〔.................. ╱ ...................╱.................. 〕
       
      本公告及上文所述上市文件的文本将由其刊登之日起计在交易所网页(就公告而言,则在「最近上市公司公告」专页)上保留七天。

       

    • D - 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债务证券

      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债务证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建议。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的上市通知
       
      〔〕元〔总面额〕
       
      〔发行人〕
      〔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
      〔债券〕╱〔票据〕
       
      由〔担保人〕
      〔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
      〔担保〕
      〔保荐人〕
       
      〔〕
      牵头经办人
      〔〕
      联合经办人
      〔〕
       
      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及允许买卖上市文件所述的〔总面额〔〕元〕〔〔发行人〕〔债券〕(由〔  〕担保)〕。上市文件所述之「债券」及预期债券买卖将于〔................╱...................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开始生效。
       
      日期:〔 ................╱..................... ╱..................... 〕
       
      本公告及上文所述上市文件的文本将由其刊登之日起计在交易所网页(就公告而言,则在「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专页)上保留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