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6.2
公司秘书的遴选、委任或解雇应经由董事会批准。
|
|
注: | 委任及解雇公司秘书事宜应透过董事会会议讨论,并应是举行董事会会议而非以书面决议处理。 |
![]() |
出版日期
|
![]() |
公司秘书的遴选、委任或解雇应经由董事会批准。
|
|
注: | 委任及解雇公司秘书事宜应透过董事会会议讨论,并应是举行董事会会议而非以书面决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