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EM上市规则》
第6A.19条所述的最低期限,或《GEM上市规则》
第6A.20条所述之任何固定期间内,如上市发行人建议发行《GEM上市规则》
第6A.36条所述的上市文件的类别,任何保荐人(除发行人根据《GEM上市规则》
第6A.19条或
第6A.20条而委任之合规顾问外)均可就有关交易而担任发行人的顾问。在此等情况下,新委任的顾问必须对《GEM上市规则》
第6A.34条及
6A.35条所述的特别事项负责。
附注: |
就该等目的而委任为上市发行人之顾问的任何人士的任期,须待上市发行人的有关证券获准在GEM上市(或(如适用)本交易所拒绝其上市申请)后方可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