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上市的规定

 要求将申请人已发行或将会发行的证券上市的申请,须—

 
(a) 符合接获该项申请的认可交易所的规章及规定(在该认可交易所宽免或不要求符合的范围内除外);
 
(b) 符合任何适用的法律规定;及
 
(c) 载有在顾及该申请人及该等证券的特质下属需要的详情及资料,以使投资者能够就该申请人在申请时的业务、资产、负债及财务狀况,以及就该申请人的利润与损失和依附于该等证券的权利,作出有根据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