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8)
没收未領取的2002年度末期股息
香港交易所于2009年3月13日宣布,根据香港交易所《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2003年4月25日派付而在2009年4月25日仍为未领取的2002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43元将予没收及復归本公司。因此,仍未被領取的2002年度末期股息合共2,761,034.30元已于今天被没收并復归香港交易所。
更新日期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