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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

监管通讯
市场运作
2000年5月21日

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

只适用于联交所交易所参与者的客户

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只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交易所参与者(前称联交所会员)的客户。

交易所参与者是根据《证券条例》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注册的证券交易商,并持有一个或以上的联交所交易权。

联交所发言人表示,联交所最近收到公众人士许多有关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对投资者保障的查询。

他指出:「若遇有交易所参与者失责(定义见《证券条例》)而导致客户因将任何金钱、证券或其他财产交予该交易所参与者托管或经该交易所参与者收取的任何金钱、证券或其他财产而蒙受损失,则有关客户可向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索偿。」

他续说:「现时的赔偿上限为每名交易所参与者800万港元。若获证监会批准,赔偿限额或可予提高。」

「交易所参与者必须在其营业地点展示由联交所发出的交易所参与者证明书或分行证明书。」

「投资者在委托任何交易所参与者进行交易时,务须与对方签订客户协议书,并保留所有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凭证,包括成交单据、付款收据和存入股票收据,以及由交易所参与者发出的户口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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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传讯

更新日期 200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