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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与中国财政部就国债在港上市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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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18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今日(星期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就国债在港上市签署上市协议。

这份上市协议将取代1993年所签订之协议文件,内容已因应最新情况作出若干轻微的技术修订。由中国财政部部长项怀诚率领的代表团出席了该上市协议的签署仪式,而有关协议则由中国财政部国际司司长朱光耀及联交所行政总裁徐耀华正式签署。

自1993年至今,在联交所首次挂牌的中国债券共有七只,包括刚于1998年12月16日上市的一批十亿美元债券(2007年到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祝酒时祝愿香港债券投资市场兴旺发展。

中国财政部部长项怀诚表示:「我们会支持香港发展债券市场交易,维护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国家财政部决定将十亿美元全球债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我到这里出席债券上市协议签署仪式,都是为了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财政司司长会荫权在致词时谓:「香港一向是国内企业集资的中心。我深信假以时日,国家财政部的国债也能够在香港发展成为另外一种成功的证券产品。而优质债券会为香港市场缔造必需的交投量,增加市场的流动性,继而吸引更多的买卖在香港进行和提高特区债券市场发展的潜力。

联交所主席利汉钊表示:「中国财政部是债券市场的主要发行机构,其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当有助我们日后发展债券的交易市场。」

利氏并指出,联交所将引入措施以发展一个活跃的定息产品零售投资市场。 他说:「联交所会于今年第一季,就定息产品的上市及买卖设施谘询市场意见,预期首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发行的外汇基金债券可于今年第三季上市。」

出席签署仪式的嘉宾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马毓真、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会荫权、财经事务局局长许仕仁、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副主席查史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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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传讯部

更新日期 199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