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9年9月11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对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的可能要约(「要约」)

根据若干司法权区的证券法例或法规,浏览网站的此部分(「微网站」)可能受到限制。本通知要求阁下在获取网站此部分的资料前确认若干事项(包括阁下并非该等司法权区的居民)。如向居于任何司法权区的人士发出此等资料或该等人士获取此等资料会构成对该司法权区的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违反,或导致须遵守香港交易所认为过于繁苛的同意或其他手续,则此等资料并非向该等人士发出或不拟由该等人士取得(「受限制司法权区」)。

此微网站载有香港交易所及/或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按照英国《城市收购及合并守则》(「守则」)所刊发与该要约有关的公告、文件及资料(「该等资料」)。该等资料乃基于真诚而提供及仅供参考,且提供该等资料须受下文所述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取得该等资料

如阁下有意浏览载于此微网站的该等资料,请仔细阅读本通知。本通知适用于所有浏览网站此部分所载的该等资料的人士,及视乎阁下的所在地,有可能影响阁下的权利和责任。香港交易所保留随时修改或更新本通知的权利,因此阁下每次到访此微网站时均应阅读本通知的全部内容。此外,网站此部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按香港交易所全权酌情决定随时修改。

为使阁下能浏览有关该要约的资料,阁下必须阅读本通知,并于阅毕后点击「本人接纳」。如阁下未能同意,阁下应点击「本人拒绝」,而阁下将无法浏览有关该要约的资料。

载于本微网站的该等资料并不构成根据该要约或其他方式于任何进行有关要约或招揽属不合法的司法权区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任何要约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的邀请或招揽。该要约将仅以要约或计划文件方式作出,该等文件将载有该要约的全部条款及条件,包括关于如何接纳该要约的详情。就该要约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应仅以任何该等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为基础。

海外司法权区

此等资料并非向居于任何受限制司法权区的人士发出及不拟由该等人士取得。

在若干司法权区,浏览阁下希望获取的该等资料可能受该司法权区的证券法例所限制。所有于英国(「英国」)以外地区居住的人士如欲浏览本微网站所载的该等资料时,必须先确定其本身并不受当地任何禁止或限制他们浏览该等资料的规定所限制,并应自行理解并遵守适用于其司法权区的任何法律或监管规定。

阁下不应将本微网站所载的该等资料或文件下载、寄出、转发、分发、发送给任何人士或将之与任何人士分享。阁下尤其不应寄出、转发、分发或发送本微网站所载的该等资料或文件至任何受限制司法权区。

本微网站载有为遵守英国法律及守则之目的而编制的该等资料,及所披露的该等资料可能与根据任何英国及威尔斯以外的司法权区的法律及法规编制的资料不同。

阁下有责任自行全面遵守任何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如阁下不获准在此微网站浏览该等资料,或对阁下是否获准浏览该等料有任何疑问,请离开此微网站。

有关美国的额外资料

该要约与一间英国公司的证券有关,及须受限于英国的程序及披露规定,而该等规定与美国的并不相同。此微网站所载的任何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资料可能是按非美国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或不能与美国公司或按照在美国普遍采纳的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股份的美国持有人可能难以强制执行他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就该要约所产生的权利或任何申索,因为香港交易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均位于美国以外的国家,及两者的部分或全部职员及董事可能为美国以外国家的居民。股份的美国持有人可能无法在非位于美国的法庭对香港交易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或两者各自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就违反美国证券法提出诉讼。此外,亦可能难以强制香港交易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及两者各自的联系人接受美国法庭的司法管辖或遵守美国法庭的裁决。

该要约或会根据英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计划安排(「计划」)执行。以计划方式进行的交易并不受《美国证券交易所法》(经修订,「美国交易所法」)下的收购要约规则所规限,及获豁免遵守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如该要约以计划方式进行,任何根据该要约发行的香港交易所证券将会依据美国证券法第3(a)(10)条所规定的登记规定豁免而发行。此外,根据计划发行的证券不会根据任何美国州分的证券法进行登记,及仅可根据任何州分的证券法的登记规定豁免向居于该州分的人士发行。

该要约或会以收购要约的方式执行。如香港交易所行使其权利以收购要约的方式执行要约,该要约将按照所有适用的美国收购要约(包括美国交易所法第14E条规定)及证券法律及法规作出,包括美国交易所法第14d-1(c)(d)条规定的豁免以及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豁免。

按照英国一般惯例及根据美国交易所法第14e-5(b)条规定,香港交易所或其代名人或其经纪(以代理人身分行事)除根据该要约外,可不时在美国境外对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的股份进行若干购买或购买安排,直至该要约及/或计划开始生效、失效或被撤回当日为止。该等购买可在公开市场上按当时的价格或于私人交易中按经磋商的价格进行。有关该等购买的任何资料将按英国的规定披露,及向监管资讯服务(Regulatory Information Service)作出汇报,并会于伦敦证券交易所网站(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提供。

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的证券持有人务请阅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所呈交、提供或将向该会呈交或提供的任何与该要约有关的文件(如有),因为该等文件将载有与该要约及证券的任何相关要约有关的重要信息。该等文件将于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www.sec.gov)免费提供。此微网站内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确认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交任何文件或可能因该要约而发生须根据美国证券法进行登记的要约。

前瞻性陈述

本网站及该等资料此部分可能含有若干有关香港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集团(即香港交易所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及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 (即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实施该要约后的财务状况、经营及业务结果等若干前瞻性陈述。

除历史事实外,所有陈述均为或可被视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为根据管理层现时的预期及假设而作出有关将来预期的陈述,其牵涉已知或未知的风险或不明朗因素,并可导致真实的结果、表现或事件显著有别于陈述所载。前瞻性陈述包括(除其他外),有关可能曝露香港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集团于市场风险的陈述及表述管理层的预期、信心、估计、预测、推算及假设,包括有关将来可能的成本节约、协同效应、盈利、现金流、资本回报、生产及前景。这些前瞻性陈述一般使用「预期」、「相信」、「能够」、「估计」、「预计」、「目标」、「有意」、「可能」、「目的」、「展望」、「计划」、「大概」、「项目」、「风险」、「寻求」、「应该」、「对象」、「将会」及其他具相似意思的词汇及短语。

另外还有多项因素可影响香港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集团将来的经营及导致有关结果与本微网站所载前瞻性陈述所述者大为不同。

本微网站内的所有前瞻性陈述皆受本节内包含或提述的警告性陈述所规限。读者不应过分依赖该等前瞻性资料。其他可能影响将来结果的因素已载于香港交易所2018年的年报(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获取)。读者应同时考虑这些因素。

每一前瞻性陈述只反映含有该陈述的相关文件中指明的日期的事宜。香港交易所或香港交易所集团的任何成员概不对公众保证或承诺会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不管是否因新资料、将来事件或其他因素而需要更新。鉴于此等风险,结果可显著不同于本微网站的前瞻性陈述所述、暗示或推论的结果。

除非另有说明,本微网站所载或引述的陈述均并非旨在作为盈利预测。

责任

就本网站内可获取的任何有关该要约的材料,请留意其中的任何责任声明。

本微网站或香港交易所发布的任何文件只反映相关文件的指明日期的事宜,香港交易所并无亦不承担任何更新或修订该等文件的责任或义务。

除非任何相关文件中的责任声明另有说明,香港交易所及其董事只就本微纲站内可获取的任何文件、公告或资料在复制或铺陈方面的准确性及公允性承担责任。

香港交易所的董事或香港交易所或其联属公司均并无覆核及并不负责覆核任何连接至本网站或本网站所连接至的其他网站的资料,及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

如阁下对本微网站的内容或阁下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向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修订)* 下认可的独立财务顾问寻求有关阁下本身的财务意见;如果阁下在英国以外的地方,则可向合适的认可独立财务顾问查询。

本通知受英国法律管辖并按英国法律解释。

理解及接受确认

  • 本人已阅读及理解上述本通知并同意接受其条款约束。
  • 本人 (或本人所代为行事的人士) 并非居于任何获取本网站的资料(或其部分)属非法的国家的居民。
  • 在任何时间,本人不会将本微网站的资料列印、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电邮、转发、发布或发送给任何其他人士。
  • 本人向香港交易所声明及保证,本人到访此微网站仅为参考之目的。

如阁下未能作出上述确认,请点击下面的本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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