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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责基金

压力测试

香港结算构建各种应用压力情景包括隐含的历史相关性来自特征性历史压力期,假设,理论和特殊压力情景。有关详细资讯,请参阅「 压 力 测 试 值 计 算 指引」(只供英文版本)

香港结算成立了一个保证基金以保障因担保失责结算参与者在「持续净额交收」制度下有关合资格证券(包括中华通证券)的买卖或因接纳于香港及/或中华通市场失责的结算参与者所存放有问题的证券所引致的损失。

保证基金可使用的资源包括香港结算参与者基本供款及浮动供款、保证基金的利息收入、香港结算拨入保证基金资源(相当于保证基金总额的10%)及香港结算不时安排的其他资源。

每名结算参与者须缴付的供款分为两个部份;基本供款及浮动供款,而供款额有最低供款要求,并会按结算参与者的最近六十个工作天的每日预期无抵押亏损平均份额的市场占有率计算

所有结算参与者的总基本供款额最低为一亿港元,至于总浮动供款则没有一个最低限额。一般而言,每名结算参与者所需缴交的浮动供款都获准扣减一百万港元的浮动供款豁免额。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香港结算会进行保证基金供款检讨。当每日风险超过保证基金现有总值和所有结算参与者使用的浮动供款豁免额之和的 90% 时,香港结算亦会进行保证基金供款检讨

香港结算设立了保证基金限额。如果保证基金规模达到保证基金限额,香港结算将向个别结算参与者及其联号收取保证基金风险抵押品来填补。而保证基金风险抵押品数额相等于结算参与者及其联号的预期无抵押亏损扣除保证基金限额的 50%。为免产生疑问,由结算参与者提供的任何保证基金风险抵押品,根据规则第3602 条均构成该参与者的抵押品的一部分,并不当作保证基金资源。

 

保证基金限额:73亿港元(2022年6月13日起生效)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