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并不涵盖所有披露事项,而只是列出汇报的最低要求,以利便发行人作出披露及促进其与投资者和其他持份者之间的沟通。发行人在编备ESG 报告时,可参照或采纳与发行人行业或业界有关的现有国际汇报标准或指引,但发行人应在其ESG报告中包含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要求的披露相当的资讯。发行人应明确指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要求的相当披露内容披露在何处,方法包括使用索引表引导读者阅读ESG报告的相关部分。
发行人可就不同的主题采纳多于一项的国际ESG汇报框架。为确保ESG披露内容一致及可相互比较,发行人可在ESG报告中列明相关主题的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