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以在「披露易」网站或GEM网站的「申请版本及聆讯后资料集」一栏查阅有关资料。
申请版本是连同上市申请一并呈交联交所(有关集体投资计划的申请则呈交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上市文件拟稿。申请版本呈交联交所后,会登载在「披露易」网站或GEM网站(视情况而定)。
聆讯后资料集是上市文件接近定稿的版本,可在申请人刊发上市文件定稿前提供有关申请人的资料。
由2013年10月1日起,《主板上市规则》及《GEM上市规则》均要求上市申请人在「披露易」网站或GEM网站(视情况而定)登载申请版本及聆讯后资料集。
根据过渡安排,有关登载申请版本的要求将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暂缓执行,但其间刊发聆讯后资料集的规定继续生效。
申请版本或聆讯后资料集均不构成上市文件定稿。投资者在作任何投资决定时,不应倚赖申请版本或聆讯后资料集的资料,而应细阅申请人其后最终刊发的上市文件定稿;有关定稿连同有关发售的其他公告将于申请人上市时登载在「披露易」网站或GEM网站(视情况而定)。
投资者可于上市发行人网站或披露易网站的「上市公司公告」栏搜寻新招股章程及公告。投资者亦可向有关招股活动的保荐人、包销商或收款银行查询认购新股程序。
投资者亦可透过经纪或托管商使用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代其认购新股,或透过指定的白表eIPO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的网页认购新股。
投资者可从以下两个电子渠道中的其中一个认购新股。
1. 若新上市公司委任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提供白表eIPO的服务,投资者可透过指定的白表eIPO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的网页申请认购新股;
2. 投资者亦可透过经纪或托管商经香港结算的FINI EIPO渠道代其认购新股。
投资者若以第一个渠道认购新股,未获股份分配的多缴申请款项的退款 将以过户或邮寄支票形式发还,详情请向白表eIPO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查询。
投资者若以第二个渠道认购新股,经纪或托管商将根据双方安排,将有关退款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户口。
投资者申请认购新股时,应留意招股书上所载的结果公布方法,及配发结果的预定日期。如于指定期限过后仍未收到任何通知,可向有关上市公司的指定白表eIPO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其经纪或托管商、新股发行的保荐人或有关上市公司的股份过户处查询。
股本证券即一般所指的股票,大致可分为普通股及优先股。大部份在交易所上市的股本证券均为普通股,且占成交量的主要部份。
普通股和优先股都是一间公司发行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