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披露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12日

董事及集团行政总裁的权益及淡仓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香港交易所备存登记册,记录董事、集团行政总裁及其各自的联系人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而备存之登记册的纪录,又或根据《标准守则》向香港交易所及联交所发出的通知,彼等各自的相关权益载于年报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的股东权益及淡仓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香港交易所备存登记册,记录直接或间接持有香港交易所已发行股本 5% 或以上权益的人士。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36条规定而备存之登记册的纪录,又或向香港交易所及联交所发出的通知,彼等各自的相关权益载于年报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7条,香港交易所备存登记册,记录任何人士就香港交易所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29条要求而提供的持股量资料。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及淡仓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香港交易所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以及于购股权和奖授股份中持有的权益载于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