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天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1219)及九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1年6月15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
谴责:
(1) 天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1219);
(2) 前执行董事林建华先生;
(3) 执行董事林奇先生;
(4) 执行董事杨瑜铭先生;
(5) 前执行董事区励恒女士;及
(6) 前执行董事林铿先生;
并批评:
(7) 非执行董事刘钊先生;
(8)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睿佳先生;
(9)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干宗先生;及
(10)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龙根先生,
并声明,联交所认为,由于林建华先生及林奇先生蓄意及/或持续不履行其根据《上市规则》下的责任,即使该公司得以保留其上市地位,他们二人的留任,亦会有损投资者的利益。
该公司于2018年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交易,其中包括向与林建华先生有关联的公司提供了3.4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以及在缺乏适当文件下支付了总值17亿元人民币的预付款项。该公司随后亦未有准时公布其业绩,导致停牌,最终更被除牌。
该公司缺乏足够及有效的内部监控。举例来说,由于缺乏或没有足够的制衡,林建华先生事实上拥有着不受约束的权力。该公司的内部审核亦缺乏独立性,资源亦不足。各董事亦违反了其有关内部监控的职责。
重要信息:
所有董事须共同及个别地对确保发行人设有健全且有效的内部监控负责,以保障发行人的资产及股东的投资。发行人内部监控的缺陷可能导致发行人资产被未经授权挪用,并导致重大损失。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