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68)一名现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4年11月21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评:
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68)非执行董事曾明顺先生;
及进一步指令曾先生须完成培训。
于2023年12月,曾先生获授权代表该公司根据公司股份购回计划购买公司股份。同时,曾先生亦同意代表该公司两名主要股东购买公司股份。曾先生于2023年12月期间代表该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了多项股份购入。
曾先生的双重角色产生职务冲突,他并没有向该公司披露他亦代表主要股东进行股份交易。无论曾先生有否从主要股东获取任何利益,他均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妥善处理冲突。
重要信息:
妥善处理利益和职务冲突是良好企业管治的基本要素。
董事必须将公司的利益置于首位,并以完全透明的方式处理任何潜在的冲突。即使董事并没有从相互冲突的角色中获取任何个人利益,此原则仍然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