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优派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作重组用途))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07) 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22年1月3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优派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作重组用途))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07)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由2022年1月5日上午9时起,优派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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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股份自2016年6月30日起已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鉴于该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须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联交所于2016年10月18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由于该公司未有递交任何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先后于2017年4月19日及2018年9月11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二及第三阶段。
该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之前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于2020年3月20日,上市委员会认为该复牌建议并不可行,因此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于2020年3月30日,该公司寻求由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有关除牌决定。于2020年10月30日,上市(覆核)委员会维持上市委员会取消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地位的决定。
于2020年11月6日,该公司寻求由上市上诉委员会覆核有关除牌决定。于2021年4月30日,上市上诉委员会维持上市(覆核)委员会取消该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按此,联交所将于2022年1月5日上午9时起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联交所已要求该公司刊发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联交所建议,该公司股东如对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