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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金盾控股(实业)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23)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21年7月28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金盾控股(实业)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23)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由2021年8月2日上午9时起,金盾控股(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予以取消。

 

联交所宣布,由2021年8月2日上午9时起,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该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4月1日起暂停买卖,待其发布2013年全年业绩。  

联交所先后于2015年6月4日、2015年12月7日及2016年7月5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阶段。  

该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之前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其中所涉的收购目标公司构成《上市规则》下的反收购行动。其后该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宣布决定不再继续进行复牌建议,按此,上市委员会于2021年7月16日认为该公司并无可行的复牌建议。因此,上市委员会认为,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行使权力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合适做法。

联交所已要求该公司刊发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联交所建议,该公司股东如对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