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星辰通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55)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由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起,星辰通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
联交所宣布,由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起,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该公司由于未能刊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其后财政期间的业绩公告,其股份自2018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
其后,该公司因未能偿还债务而遭启动清盘程序。结果,法庭于2018年6月就该公司委任共同及个别清盘人。清盘程序仍在进行中。
由于该公司未能按《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拥有足够业务营运或资产,上市科于2018年6月6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由于该公司未有递交任何复牌建议,联交所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及2019年6月26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二及第三阶段。
该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之前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于2020年2月21日,上市委员会认为该复牌建议并不可行,因此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于2020年2月28日,该公司寻求由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有关除牌决定。于2020年7月8日,上市(覆核)委员会维持上市委员会取消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地位的决定。
于2020年7月15日,该公司寻求由上市上诉委员会覆核有关除牌决定。于2020年11月24日,该公司自行撤回覆核申请。按此,联交所将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起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联交所已知会该公司,指根据第17项应用指引第3.1段,该公司有责任就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发出公告通知公众。
联交所建议,该公司股东如对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完